电话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同学婚外情虚构遭性侵 法官念及挽回轻判

中广新闻网 2010/11/25

一名40岁的王姓女子,就读在职专班期间和同班男同学发生婚外情,被丈夫发现,为挽回家庭和谐,虚构遭到男方性侵,最后反被诬告起诉,桃园地院念及她是为了家庭,判刑6月、缓刑2年。(李明朝报导)

四十岁的王姓女子就读桃园县某科技大学在职专班期间,跟同班同学刘姓男子,渐生情愫,发生婚外情,曾相偕到汽车旅馆约会。王姓女子丈夫李姓男子从电子邮件中,怀疑妻子和刘姓男子来往,私下搜证辗转得知二人交往情形,李姓男子和妻子双方一度考虑离婚,之后因考虑小孩和家庭和谐作罢。

桃园地方法院发言人徐培元庭长指出,王姓女子为了挽回夫妻情感维系家庭关系,虚构遭到刘姓男子性侵,后来检方调查发现性侵害之告诉应属虚构,刘姓男子并对王姓女子提出诬告之诉。  

地院法官念及王姓女子是为了挽回家庭,才有了这个错误行为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2年。

返回真实案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