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虚而入拐人妻 判赔30万 |
中时电子报 2008/07/31 萧博文/台北报导 北市一名吴姓牛肉面店老板见黄姓女子与丈夫感情不睦,趁虚而入与黄女数度相约宾馆发生关系。黄女徐姓丈夫不甘绿云罩顶,向吴某索赔80万,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吴某应赔偿徐某30万。 本案刑事判决吴某妨害家庭有罪,但吴某仍辩称徐某与妻子感情早已破裂,才会让黄女落寞空虚,自己也才有机会一亲芳泽,认为徐某也要为婚姻失败负责。但法官认为,只要婚姻关系仍持续,均不容许任何人介入相奸,因此认定吴某仍须负起赔偿责任。 判决书指出,吴姓男子明知黄女为有夫之妇,竟趁黄女与丈夫感情破裂、寂寞难耐之际,屡次与黄女在北县新店汽车旅馆偷情,前后长达一年半。 黄女丈夫因忙于工作没有察觉异样,但黄女仍难敌内心道德煎熬,主动前往吴男住家要求分手。不料吴男元配见黄女登门拜访大为光火,才打电话向徐某告状,这起地下恋情因而曝光。 徐姓男子惊觉妻子偷人多时深感羞辱,控告吴某妨害家庭并获有罪之判决后表示,案发后被亲友邻里指指点点,不堪其扰,因而向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80万。 法官认为,虽然吴某辩称徐某与妻子感情失和已久,但无论夫妻生活是否圆满,只要夫妻的婚姻关系仍持续中,任何人都不得与其配偶相奸,审酌双方财力后判决吴某应赔偿徐某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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